2010年7月23日 09:27
受理单位:开化县民政局
一、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核发。
二、申请条件
三、申请资料
1、公司申请;
2、平面图复印件(A3);
3、发改局批文。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间
即办
六、法律依据
《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
七、联系电话
0570-6011997 0570-6013433
来源: 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 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