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10年7月23日 09:27
受理单位: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一、办事程序
1、建设业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公路建设可在初步设计阶段)委托持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规范》要求;
2、“报告书送审稿”由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并邀请专家组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3、“报告书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并附审查意见;
4、在项目环评前向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其项目环境报告书必须有经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
5、接到审批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后,形成审批意见;
6、业主单位交纳规费,领取批件。
二、申请条件
开化县立项或省、市水利部门委托审批的立项开发建设项目。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⑴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
⑵施工条件复杂,开挖或填筑土石方量5万立方米以上;
⑶地处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开挖(或填筑)土石方量2万立方米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除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
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较轻;
⑵对生态环境影响一般。
三、申请资料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
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1份(组织审查时所需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另定);
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10份;
⑶专家评审意见10份;
⑷项目法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1份(文头、文号、事由、内容、行文单位及日期应齐全);
⑸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类似或相关文件)1份;
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1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
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7份,项目法人在申报栏内盖章;
⑵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类似或相关文件)1份;
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1份。
四、收费标准
1、水利、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活动1-1.2元/m2征收;
2、其他生产和建设等活动1.6-1.8元/m2征收。
目前均按1.0元/m2收
五、办理时间
报告书:60日;
报告表:30日;
承诺时限:5日。
六、法律依据
开财综[2007]7号、开政办发[2008]110号
七、联系电话
0570-6010292
来源:
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
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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