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2010年7月23日 09:27
受理单位: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
一、办事程序
中心窗口受理→中心窗口审核→作出核准决定
二、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
三、申请资料
1、施工设计图纸一套;
2、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技术评价意见书;
3、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四、收费标准
专业中介机构收费,按照浙价服〔2008〕267号
五、办理时间
承诺时间3天
六、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国务院412号令》;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浙江省气象条例》;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七、联系电话
0570-6013301
来源:
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
宋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