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和开工安全条件审查
2010年7月23日 09:27
受理单位:开化县规划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一、办事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备案。
二、申请条件
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合格。
三、申请资料
(一)、质监
1、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
2、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
3、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4、设计图纸和施工图审查意见;
5、批文复印件(立项、报建、规划许可证);
6、各方责任主体名称、资质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资质。
(二)、安监
1、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2、装订成册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①施工企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资格论证(复印件);
②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复印件)、招投标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
③施工人员安全责任书、本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④安全管理人员、各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书和有关证件(附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⑤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部、施工班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公司与项目部的经济承包协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方案;
⑥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格、施工现场机具、安全防护设施;
⑦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五牌一图”的安全管理网络、现场文明施工情况;
3、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间
3个工作日
六、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七、联系电话
0570-6023855
来源:
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
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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