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施工接电(临时用电)
2010年7月23日 09:27
受理单位:开化县供电局
一、办事程序
1、营业大厅受理;
2、实地踏勘;
3、决定方案;
4、答复用户;
5、根据方案,决定费用。
二、申请条件
三、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2、经办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缴纳临时接电费 220元/kVA;
4、与营业执照一致的公章。
四、收费标准
220元/kVA*用户实际需要的容量,该费用在用户临时用电工程结束后持发票到营业厅全额退还。
五、办理时间
单电源:20天;
双电源:45天。
六、法律依据
浙价商【2004】138号文件
七、联系电话
13567023024
来源:
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
宋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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