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4月7日 16:14
2010年3月30日在开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开化县人民法院院长 詹黎钟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开化县人民法院2009年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打算,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二○○九年工作回顾
2009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抓好“八项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3802件(不含旧存,下同),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0.74%,办结3764件,同比上升3.92%,同期结案率99%,未结317件,年底存案工作量为1.03个月。
一、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金融危机冲击下的司法应对,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主动地开展司法服务。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针对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经营出现的困难,结合我县开展的“三服务”活动,以强化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为目标,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和《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服务经济20条意见,指导全院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妥善审理好涉企、金融纠纷案件。广大审判人员在审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企纠纷、涉及民间借贷、企业间借款及金融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慎用强制措施,避免对企业经营造成影响,确保案件的审判效果。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岙滩村整体迁建和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为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有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把审理好涉企纠纷案件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妥善处理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诉讼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的商事案件727件,涉案金额3401.2万元。把握好涉企纠纷审判尺度,采取措施协调好债权人、债务人、股东或业主与职工的各种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因陷入纠纷而加重经营困难。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尽量采用有利于互利共赢的柔性手段,帮助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建立立、审、执一体的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债务纠纷案件快速反应,及时为企业追回欠款挽回经济损失。同时,我院还通过院长带队进企业、法官送法到企业、热线咨询、法院结对帮扶等活动,倾听企业声音、了解企业需求,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化解经营风险,提高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
认真解决群众诉求。以落实国庆六十周年安保维稳任务为抓手,继续高度重视涉诉信访问题,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原则,扎实做好立案导诉、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72人次,接收群众来信18件次,办理上级交办和本院排查的重点信访稳控案件6件,无进京赴省的非正常访情况发生,信访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态势。完善便民诉讼机制,进一步规范巡回审判工作,增设巡回审判点,落实“定期巡回、风雨无阻、有案办案、无案说法、当场立案、就地审理”巡回审判方针,把巡回审判工作做到实处。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帮扶力度,对41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5.8万元;依靠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切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29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0万元,解决了当事人实际困难。
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指导民调工作,指派民事法官担任指导员,对口联络各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协调辖区内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程序的衔接,形成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作用,各法庭与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对易引发社会重大事件的纠纷、易产生群体性诉讼的纠纷及时排查和预警,尽早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制定《诉调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形成多方参与调解的工作局面,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二、突出和谐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我院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积极开展各类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共新收刑事案件200件,审结203件,同比分别下降29.11%、27.52%,判决罪犯313人。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型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常发性犯罪案件44件80人,加大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涉黑涉恶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27件69人,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玩忽职守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11人,其中科级以上4人,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5件29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好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说服、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全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33件,调解并赔偿到位的有30件,有力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教育改造并重,对147名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对4名罪行轻微的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为10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件25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延伸帮教工作。大胆创新,积极尝试将量刑建议纳入庭审的改革。通过刑事审判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1.48万元。
民商事审判化解矛盾。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2310件,审结2259件,同期结案率97.79%。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审结与民生直接相关的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97件,大力维护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审结交通事故、相邻纠纷、医疗事故、雇员受害等侵权纠纷案件279件,其中调解或经调解后撤诉结案的有165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好商事案件,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院商事案件在上年增幅四成的基础上持续攀升,受案数达1605件,同比上升9.41%。面对这一实际,我院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调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迅速稳妥地处理这些经济纠纷,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借款、保险、信用卡等金融类纠纷案件1266件,涉案金额6918.1万元。慎重审理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和杜绝借诉讼手段牟取不当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妥善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结此类案件151件,诉讼标的额1139.78万元,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合理调配全院力量,推行“白加黑、五加二”工作制,努力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司法效率。
行政审判强化协调。行政审判加强协调措施的运用,坚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原则,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共新收并审结行政案件5件,其中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撤诉的2件,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依法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加大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共审查并执行案件185件,其中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67件,征收社会抚养费268万元,占全县已征收总额的39%。针对案件审理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件,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执行工作加大力度。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94件,执结1104件,执结率88.09%,执结标的金额2975.88万元,执行标的清偿率52.94%,列全市法院第一,全省法院第21名。另通过恢复执行到位标的额为186.42万元。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推行执行协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突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与金融征信系统实现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辖区公安主动沟通,加大对被执行人信息与财产的查控力度;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的支持,对涉及村委会等特殊主体的12件执行积案实行挂牌督办,目前已执结完毕7件,总标的额达16余万元;进一步拓展执行协助工作网络,“点对点”向申请人公布执行人员的手机号码,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院2007年底前受理的4件有财产案件和37件重点案件全部执结,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下达的清积工作任务。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责令994名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查询被执行人房产登记、户籍登记和银行帐户等1216个,利用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体曝光、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186件,对1件案件悬赏举报,对2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对抗拒执行的40名被执行人实施罚款、拘留,彰显执行的法律威慑力。同时,针对金融危机的影响,执行工作中,注重通过放水养鱼、分期履行、债转股等方式,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可能给企业“留出路”、“给活路”。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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