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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纪︳以贷谋私“亲”“清”

2022年2月10日 15:57

  2014年6月至2020年6月,时任嘉善县经信局副局长的梁国忠通过资金出借给管理和服务对象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廉洁纪律。此外,梁国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4月,梁国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4年6月,时任嘉善县经信局副局长的梁国忠,分管企业建设、资金补贴等工作。王某是嘉善某新型墙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国忠曾到其公司走访调研,两人由此结识。当时的王某正在申请审批新项目,公司资金比较紧张。

  为了得到梁国忠在项目审批、资金补贴、监管考核等方面的关照,王某主动到梁国忠办公室拜访,向其提出借钱的想法,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并把妻子李某的银行卡号给了梁国忠。

  没过几天,梁国忠与妻子商量后,就将家里闲余的50万元通过妻子的银行账户打到了李某的卡上。之后的每个季度,王某都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利息支付到梁国忠妻子的账户上。直到2020年6月,梁国忠因买房需要,从王某处收回50万元本金。

  2014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梁国忠违规以借贷方式共收取王某所付利息72万元。2020年12月,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对梁国忠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因为梁国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2021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违纪党员反省

  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利益诱惑下,我心存侥幸,自以为有借贷关系作掩盖就可以瞒天过海,再加上不注重对纪法知识的学习,搞不清纪法约束,所以无所顾忌地走上了这条路,现在我悔恨不已。我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执纪者说

  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表面是借钱,实质是借“权”,是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更是轻则违纪、重则违法犯罪的事情。“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加强党性修养,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依规依纪依法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公务行为廉洁公正。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