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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在即 员工宿舍却因疫情无法交付 特殊时期 开化法院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2月22日 14:33

  “我上个月拍卖来的房子,到现在都没有腾空交付。再过几天,我的公司就准备复工了,员工的住宿问题还不知如何解决,真是急死我了!”2月19日,企业主程某向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打来了求助电话。

  原来,程某于1月份通过司法拍卖拍得坐落在开化县城区内的一处房产,准备用作员工宿舍,并全额支付了224万元价款。此时,一直承租该房屋的范某提出,希望能缓几日交付,让他在搬离前可以先找到新住处。想到自己的公司最快也得年后2月份才复工,程某便同意了范某的请求,约定范某须于2月8日前腾空房屋。

  后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范某未能按期腾空房屋。转眼到了2月19日,程某的公司复工在即,员工也将陆续到位,而范某却仍未搬离。受疫情影响又难以在短短几日内租到宿舍,程某心急如焚,只能向法官求助。

  “我也是无可奈何,本来东西都打包好了,但是疫情期间,没有通行证小区进不去不说,也找不到车辆来搬运东西。”当承办法官联系到范某时,范某正为此事发愁。

  考虑到员工宿舍问题不及时解决会影响程某的公司复工,而范某并非故意拖延,承办法官立即决定协助范某“搬家”。在确认范某身体状况健康后,承办法官联系了社区说明情况,并协助范某找来了搬运车辆,同时,组织程某和范某双方进行现场清点。

  “范某种的三棵树不便带走,作价1500元卖给你,你是否同意?”“可以。”对于范某在院子内种植的三棵树木,在法官的调解下也有了“归宿”。至此,双方房屋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近日,为了给企业提供最全面、最及时的司法服务保障,开化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从保障诉讼主体权利、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各类纠纷、强化善意执行意识等方面,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段梅 余雪富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