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疫情防控期哄抬物价、销售劣质产品要不得! 开化立案查处两起销售口罩违法违规格行为

2020年1月29日 17:20

  1月29日,记者从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1月28日,开化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检查市场主体304家次,共立案调查2起违法行为,这2起违法行为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疫情防护用品和销售过期疫情防护用品,案件正在调查中。

  目前我县处于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县市场监管局积极维护好防疫用品的市场价格秩序,防止类似口罩、消毒液等商品发生哄抬物价现象。自1月20日起,县市场监管局加大监管力度,约谈药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签订不哄抬承诺书,对全县各药店、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开展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从严从重打击。

  1月24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华埠镇程凤期诊所存在哄抬物价现象。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查该诊所于2019年12月28日以0.30元/只进价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在2020年1月22日前均以0.60元/只出售,从2020年1月23日起,该诊所将售价涨至1.50元/只出售,至2020年1月24日约销售80只,且该批次产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未明码标价销售疫情防护用品。

  1月26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开化颐年堂医药有限公司城中店和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场药店(暂由开化颐年堂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托管)销售的口罩进行检查,经初步核查该公司于2020年1月26日统一从义乌采购鸭式无阀口罩,但该批口罩使用保质期至2014年10月止,该行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据统计,截至1月28日,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药店等防疫用品生产经营单位98家,对2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经营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同时,县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12345,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郑智岑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