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关于发布疫情防控“十项须知”的通告 (第3号)

2020年1月28日 10:00

  为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疫情防控“十项须知”的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凡是返开来开的所有人员,必须及时向基层网格单位(所在村社、单位)如实报告近期和湖北人员接触情况以及自身身体状况,并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检查工作。即日起,所有返开来开的涉鄂人员,无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必须到集中医学观察点实施医学隔离观察;如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一律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并隔离治疗。

  二、凡是接受医学隔离治疗的人员,均要主动报告接触人员名单,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其密切接触者都要到集中医学观察点实施医学观察。

  三、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所有涉鄂人员,暂缓返开,更不得携带湖北家人、亲人、亲朋返开。

  四、凡是发现有近期从鄂来开且未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的人员,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570-6011269。

  五、凡是群众性集会活动一律取消。对已确定的重要会议或大型活动,推迟或调整。酒吧、网吧、影院、KTV、足浴店、棋牌室、公共浴室、游乐场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六、凡是各类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消杀措施。自1 月26日(正月初二)12时起,全县省际道路客运暂停运营,1月 27日(正月初三)11时起,全县市际道路客运暂停运营。

  七、凡是使用过的一次性口罩,一律不得擅自丢弃,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凡是在开挂“鄂”牌照车辆,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登记管理和消杀工作。

  九、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和公共场所一律停用中央空调,并严格执行每日消杀措施。所有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每日接受体温检测。

  十、凡是涉及疫情有关信息,任何市民不得擅自编造、传播、发布,并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开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