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捡到“野山鸡”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8年4月23日 15:48
4月20日下午,县森林公安局池淮中队接到群众来电,称其捡到一只“野山鸡”。池淮中队及时赶到了解情况后得知,19日傍晚,家住华埠镇江东新区的王某某家中突然“闯入”一只“野山鸡”,王某某觉得这只“野山鸡”很有可能是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遂联系了县森林公安局。
经开化县林业局鉴定,该“野山鸡”为白鹇,又名银鸡、越鸟等,属于大型鸡类,学名Lophura nycthemera。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现已移交县林业局。
来源:开化新闻网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