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查无证无牌
11月22日,记者在华埠镇解放路看到,华埠交警中队民警正在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当天出动警力15名,专项查处辖区内无牌无证上路摩托车以及电动车闯红灯等行为,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据了解,22日当天共查获无牌无证摩托车1起,无牌准驾车型不符1起。当天上午9点左右,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汽车从前方驶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吴某无驾驶证、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经查,吴某买了一辆崭新的三轮汽车,在既没考出驾驶证,也没将新车登记上牌的情况下,为图方便就开车上路,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对吴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当天下午,行动在华埠镇解放路红绿灯路口继续进行,重点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及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当场处罚电动车闯红灯15起、无牌无证2起、脱检脱保摩托1起。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向车管所填写申请表,并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警方提醒,未登记的摩托车等机动车,车主准备好上述材料,尽快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驾驶机动车的,必须取得相应准驾车型资格,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将对其处两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