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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实行“人才公寓”政策更好服务引进人才

2016年11月16日 16:51

  11月16日,记者从县委组织部获悉,日前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化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加大吸引人才的力度,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构建更好的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自今年6月份“人才公寓”政策实施工作启动以来,县委人才办会同住建、人社等部门充分借鉴其他县市做法,多次研究修改政策文件。我县“人才公寓”政策,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采取“政府指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方式,房租按照县公租房现定租金标准交纳,从现有房源的市场价分析,租赁的人才每人每年可获益5000至6000元。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县将“人才公寓”房源的落实问题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根据近年全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首批确定了13套房源作为人才公寓用房,其中芹阳办事处花山坪18号7幢6套、每套面积70平方米,梧桐路1号4幢7套、每套面积63平方米,目前已达到可以“拎包入住”的条件。

  “接下来,要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加大人才公寓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县委人才办负责人相告,同时要严把“人才公寓”租赁安排的审批关,在严把资格条件、申办程序的基础上,实行一年一次集中安排,审批把关上实行量化评分。有关申报表格可到“开化党建网”下载,相关程序可向县委人才办、住建局咨询。

  “下一步我县将根据需要再从公租房中拿出部分房源作为人才公寓使用,会进一步扩大受益群体,以此积极稳妥推进人才公寓政策实施。”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汪宇露 江益军    编辑: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