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捧回“大禹鼎”“无违建县”“美丽浙江建设优秀单位”三项省级大奖
5月18日,全省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大会在杭州召开。会上,开化县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20年度‘五水共治’(河长制)工作优秀市县‘大禹鼎’”“浙江省第四批‘无违建县(市、区)’”和“2020年度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荣誉。
会议以视频会形式召开。县委书记鲁霞光在杭州主会场参会,并代表开化上台领奖。县政府主要领导、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等在开化分会场参会。
2020年以来,围绕省委“绝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要求,开化县以“五水共治”“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决心和信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窗口”责任,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推动水环境质量高位持续提升,治水护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1-12月,开化出境水Ⅰ、Ⅱ类水质占比98.9%,其中Ⅰ类水质207天,与去年同比增加52天,增长率13.9%,创历史最好水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合格率100%。14个乡镇和芹阳办事处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优秀率为100%,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达标率100%。2021年5月,开化县在2016年度、2019年度“五水共治”“大禹鼎”治水荣誉基础上,以优异的治水成果再次囊获“大禹鼎”荣誉。同时,我县紧紧围绕省、市美丽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美丽开化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系统强化生态保护与风险防控,全方位推进现代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与社会行动体系建设,美丽开化建设再创佳绩。自2017年至今,开化已连续四年获得“美丽浙江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在持续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中,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无违建县”创建作为打造大花园典范县的重点工作、重要载体,举全县之力打赢“三改一拆”攻坚战、决胜战。2013年提出“三步走”的总体部署,2016年创成“无违建先进县”,2017年趁热打铁、趁势而上,成功创建“基本无违建县”,2018不断巩固“基本无违建县”创建成果,夯实创建基础,2019年提出创成省级“无违建县”的目标要求。经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拆除违法建筑800.26万平方米,实施“三改”项目建设925.34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共拆除违法建筑118.02万平方米,完成市级年度任务的143.92%,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89.06%;完成“三改”面积30.03万平方米,完成市级年度任务的118.79%。2019年我县“三改一拆”工作年终考核全市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