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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合法就业”是大学生就业指导的前提和底线

2017年11月27日 16:41

“求职面试时千万别问五险一金和有没有加班费”,这是一“考研名师”在一档节目中给求职者煞有其事介绍的求职“潜规则”,而且,节目也没有做任何处理就播出了。近日这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不少舆论已经指出这样的“潜规则”支招实际是给求职者的“毒鸡汤”。对此,笔者想谈另外两个问题:其一,电视台在制作求职节目时,是否有倡导求职者合法求职、依法维权的基本意识,还是完全为了博眼球而肆无忌惮地谈所谓的“潜规则”,纵容用人单位违法,而要求学生忍气吞声?其二,参与节目的所谓职场专家,是否了解就业的法律法规,是否知道指导学生就业的第一原则就是“合法就业”?

  近年来,在我国大学毕业生求职、就业中,存在诸多乱象,这些乱象的根源,基本都是用人单位不尊重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求职者没有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比如,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签订对求职者不公平的霸王条款,没有如实告诉工作内容、一再延长试用期等等。对此,大学在开展就业指导时,都明确强调,大学毕业生不能因就业形势严峻,就不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平等的协议,这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利受损。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只有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开展就业活动,才能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电视台制作求职节目的出发点,应该是为了帮助求职者求职,那么,通过节目引导所有求职者合法就业,维护自身的就业权利,就是底线,也才能真正帮助大学生就业。但是,节目制作者和参与的嘉宾,显然没有把这作为指导求职、就业的节目,而是为博眼球,把所谓的“潜规则”作为卖点。这也恰恰是我国当前指导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大学是有责任给学生开设就业指导课,并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的,但是,有的大学对此并不重视,或者投入人力有限,因此学生很难从学校那里获得全面、有用的就业指导。在这种情况下,加之就业形势严峻,一些宣扬“成功学”,鼓吹“职场情商”、“潜规则”者就看到了市场,给求职者大讲成功学,传授职场“灰色技能”。然而,这些对求职者是无益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节目把对职场无知的大学生、求职者作为消费对象。这不是帮助大学生、求职者找工作,也非促进大学生求职环境完善——如果帮助大学生,节目应该明确鼓励大学生,在求职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教大学生识破搞霸王条款、招聘诈骗的伎俩,告诉大学生合法维权的方法。这需要参与节目者,是真懂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有实际大学生求职指导经验的专业人士。从本质上说,对学生求职、升学进行指导,都属于生涯规划范畴,而成功学、励志学恰恰与生涯规划教育是背离的。可能也是因为这一原因,真正的就业指导专家,拒绝以成功学、励志为主的电视节目。而这也就给了成功学、“励志”大行其道的空间。

  电视、媒体等社会力量关注大学生求职,开求职节目,讨论求职问题,这没有问题,但是,必须有基本的底线,虽然节目为收视率,不能像讲课一样给学生系统的求职指导,但是,在求职的关键问题上,不能误导大学生、求职者。相信所有参与节目制作的人员,都有求职的经历,都知道合法就业的重要性,也知道所有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促进社会进步,可为何却向求职者传授不得问五险一金、不得问加班费这样的潜规则呢?难道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也乐于免费加班吗?还是已经习惯了自己没有五险一金和加班费呢?对大学生进行求职指导,这需要学校教育重视,在学校教育没有做到位时,社会教育应该补位,但不能让反生涯规划教育的成功学、潜规则、励志招摇过市。(艾萍娇)

来源: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