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擅自更改车身颜色将被处罚

2016年5月17日 17:08

  5月12日,浙江省高速交警衢州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钱江源收费站开展超速车辆整治时,发现一辆金华牌照的宝马车在限速100公里/小时的路段车速达到了145公里/小时,而且测速仪拍到的车辆是蓝紫色的,而在车管所车辆信息系统里显示这辆车登记的却是白色的。难道这辆车是套牌的?

  带着疑问,执勤民警吴警官上前检查该驾驶员陈某驾驶证与行驶证,经过核对车辆信息发现车辆是同一辆车,只是颜色不同。经过询问,陈某承认自己为了追求个性将车换了颜色,喷上了自己喜欢的蓝紫色,从今年3月份换了颜色后一直没去车管所登记过。

  按照相关规定,吴警官对陈某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对陈某驾驶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超速的违法行为予以记6分并罚款的处罚。并提醒陈某马上去车管所登记,或者恢复原有的车身颜色。

  为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追求个性时尚可以理解,但不能违反相关规定。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吴振翀 徐健    编辑: 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