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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丰片区征收项目签约在即!签约期限、奖励政策看这里

2026年3月24日 14:53

开化县华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化县华埠镇(芹阳办事处)

金丰片区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协议签约

有关事项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开化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开政发〔202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现就开化县华埠镇(芹阳办事处)金丰片区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协议签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

集中签约自2026年3月28日8时起至2026年4月26日24时止。

争先签约奖励:被征收房屋按2万元/户,再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给予争先签约奖励;按签约时间先后顺序领取抽签顺序号。

(一)第一阶段(2026年4月6日24时前)签约,按100%给予奖励;为激励先进,实现“早签约、早腾空、早安置”,第一阶段按照签约时间先后顺序分为三批次选房(宅基地)。

第一批次(2026年3月31日24时前)完成签约的,该阶段被征收人作为第一批次抽签选房(宅基地)。

第二批次(2026年4月1日8时起至4月3日24时)完成签约的,该阶段被征收人作为第二批次抽签选房(宅基地)。

第三批次(2026年4月4日8时起至4月6日24时)完成签约的,该阶段被征收人作为第三批次抽签选房(宅基地)。

(二)第二阶段(自2026年4月7日8时至4月11日24时止)签约,按90%给予争先签约奖励;该阶段被征收人作为第四批次抽签选房(宅基地)。

(三)第三阶段(自2026年4月12日8时至4月16日24时止)签约,按80%给予争先签约奖励;该阶段被征收人作为第五批次抽签选房(宅基地)。

(四)第四阶段(自2026年4月17日8时至4月26日24时止)签约,按50%给予争先签约奖励;该阶段被征收人作为第六批次抽签选房(宅基地)。

逾期签约(包含安置房住房保障安置协议或放弃声明)不予奖励。

二、签约地点

开化县华埠镇(芹阳办事处)金丰片区征收指挥部办公室。

三、签约所需材料

(一)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建房审批材料等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被征收人(户主)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继承的房屋须提供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和相关有效法律证明文件。

(三)被征收人不能前来签订协议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二)项规定的所需相关材料。

(四)其他与签约相关的材料。

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农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户内涉及住房保障的,必须同步签订安置房住房保障安置协议或签署放弃声明),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被征收农村房屋搬迁腾空工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约搬迁腾空的,不享受征收奖励政策。

特此公告

开化县华埠镇人民政府

(开化县芹阳办事处)

2026年3月21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郑思敏   编辑:杨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