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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纪|“要面子”失底线 “老好人”做不得

2022年1月28日 16:14

  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雅里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忠,在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财政补助村集体资金流失,并从中收受好处费2000元。2021年4月,李忠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015年,雅里村获批建设村边美化项目,建设资金由当地财政全额补助。经雅里村两委研究,决定将其中部分道路硬化项目承包给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李某春(另案处理)实施。

  2017年,李某春在收到相应工程款后得知,相关部门又向村里拨付了12万元村边美化项目补助款。于是,李某春又找到李忠帮忙,想占有这笔补助款。李忠因为抹不开面子,在明知已全额保障项目工程款的情况下,未经村集体研究,私自与李某春签订补充合同,虚增工程造价,并伪造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在李忠的“帮忙”下,李某春顺利获得了该笔12万元补助款。事后,李某春送给李忠2000元“好处费”,李忠欣然收受。

  纸终究包不住火。在一次信访件办理中,李某春向区纪委主动投案,也牵出了李忠的违纪问题。2021年4月17日,李忠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针对集体决策同意身为村干部的李某春承揽村级工程问题,雅溪镇纪委、监察办也责令村两委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违纪党员反省

  作为村主职干部,千万不能因为不好意思拒绝别人的请托,而突破纪律底线。我因为自我要求不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给村里造成了损失,犯下严重错误,感到十分后悔与愧疚。

  执纪者说

  村党支部书记是基层“战斗堡垒”的领头人,肩负着乡村振兴“领头雁”的重任,理应强化自我要求,争当讲纪律守规矩的表率。然而,李忠在任职期间,纪法意识淡薄,被人情所困,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受到了党纪严惩。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以此为戒,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议事规则,以清廉村居建设推进基层治理。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