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扶”政策
2012年1月7日 13:58
“特扶”政策: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省财政连续3年,对开化等12个重点欠发达县(市、区),分类实施特别扶持政策,其中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等6县每县每年补助2亿元,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等6县每县每年补助8000万元。我县特别扶持政策的实施目标是:到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00元以上,家庭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农户基本消除(注:目前我县低保标准已超过2500元,该项指标已于2011年提前实现),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主要指标明显提高。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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