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3月31日 16:30
(2011年3月31日开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开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代检察长柯耀根所作的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生态立县、特色兴县”发展战略,坚持走“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之路的总体部署,以提升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动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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