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总工[2010]30号关于评选开化县“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2011年1月10日 15:32
开化县总工会文件
开总工字[2010]30号
关于评选开化县“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工委、局工委、基层工会: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要求,广泛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引导全县职工和企业同舟共济,在应对经济困难,促进转型升级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县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评选县级“工人先锋号”。请各工委、基层工会按照衢总工字〔2007〕78号《关于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织企事业单位中作出优异成绩的车间、班组、工段、科室(简称班组)认真评选推荐。凡推荐上报的“工人先锋号”,均需填写开化县“工人先锋号”登记表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或打印,先进事迹字数800字左右;并于2010年12月5日之前报县总工会保障部,县总工会将于适当时候进行表彰。联系电话:6021561
附件:开化县“工人先锋号”登记表(见PDF文档)
开化县总工会
201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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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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