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严肃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纪律
2010年12月2日 15:41
从今年11月起,我县统一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为确保全县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了《关于严肃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纪律的通知》,为调整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通知》规定,要严肃政治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名义影响和干扰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村两委干部在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中不支持配合,有不利于行政村规模调整言行的,一经查实,一律不得安排新村过渡时期的管理工作,不享受行政村规模调整中的相关政策待遇。
《通知》重申,要严肃组织纪律。要有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观念,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行政村规模调整所涉及村的党员、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违反上述组织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凡属原村班子成员的不得在调整后的新村安排任职。
《通知》强调,要严肃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相关人员要坚持岗位,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各乡镇和县委派驻各乡镇的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督导组,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程序公正、操作规范。同时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涉及调整的行政村,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处置、转移村集体资金和实物资产,自觉遵守“九个不准”。
《通知》明确,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对行政村规模调整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县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6023110;县民政局6013959),受理有关行政村规模调整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赖宋平 姜燕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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