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4月1日 16:55
(2010年4月1日开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开化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詹黎钟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特色兴县”发展战略和“产业高新、小县大城、生态发展”的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
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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