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交警节前突击检查酒驾 3月1日起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
2010年2月12日 09:34
年关将近,针对县城道路车辆突增、道路繁忙,节日应酬增多、酒后驾驶可能性较大等特点,2月11日(大年廿八)晚,开化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江滨路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统计,此次突击检查活动一个多小时,检查过往车辆数十辆。经过突击检查,并未发现存在酒后驾车行为的驾驶员,只发现两名无证驾驶的司机,一位驾驶小轿车,一位是摩托车车主。
“这次检查没有发现一起酒后驾驶,是一件让人欣慰的好事情。看到越来越多的开化人已经明白酒后驾驶带来的重大危害,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已经初入人心,这说明我们工作已经有效果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方黎峰表示,春节是一个充满喜庆祥和的节日,更是千家万户回家团聚的美好时间,因此,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更不能放松。他告诉记者,县交警大队下一步将坚持长效管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检查活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为节日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
关于酒后驾驶,记者还了解到,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11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将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来源:
开化新闻网
作者:
郑志平
编辑:
颜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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