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7日 10:46
位于林山乡田后村·民国·第四批县文物保护单位。由六姓氏合资建造之祠堂。共有两进,中有天井,总面积256平方米。第一进戏台,明间采用减柱方法,面阔五间,通面阔13米,明、次间作戏台,前檐柱被减。第二进地面高出一进0.35米,面阔三间,明间两缝七架抬梁带前后廊,次间七架穿斗式。前檐柱横断面为梅花形,整座建筑河卵石砌墙,石灰粉刷。三合土地面。
来源: 作者: 编辑: 汪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