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龙顶”获得证明商标
2009年10月26日 10:05
2月27日,“开化龙顶”证明商标发证仪式在开花大酒店隆重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地理审查处处长姚坤及部分省、市工商部门领导,县领导徐建华、汪宇祥、汪晖等参加发证仪式。
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它特定品质的商标。2008年初,为进一步确立“开化龙顶”的法律地位,有效地运用和保护“开化龙顶”这块金字招牌,我县正式启动了“开化龙顶”证明商标申报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09年1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发布开化龙顶证明商标注册公告,我县第一个证明商标宣告诞生。
姚坤向县特产局颁发了“开化龙顶”证明商标的注册证书。县委副书记徐建华在讲话时指出,“开化龙顶”获注证明商标是我县茶产业发展的历史性重要时刻。他说,“开化龙顶”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标志着我县茶产业发展又迈向了一个新的起点,它的出现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开化龙顶”的品牌形象,为“开化龙顶”进一步开拓市场空间,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为“开化龙顶”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进一步推动我县茶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做好我县茶产业发展的下一步工作,他强调,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共同努力,将我县的“开化龙顶”发扬光大。他希望我县广大茶产业企业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与相关部门共同携手做好“开化龙顶”证明商标的使用、保护工作,为加快“开化龙顶”茶产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
开化县信息中心
作者:
郑志平
编辑:
张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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