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开化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邵晓航
(2016年12月28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开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县深化改革、绿色发展、国家公园建设成效彰显的五年,也是严明纪律、正风反腐、政治生态不断优化的五年。五年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着力净化政治生态,为建设“开化好地方”提供了坚强保证。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主动担当,“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始终把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积极协助县委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抓直管机制,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四张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日常考评、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底县领导带队考核机制,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实现书面报告全覆盖,当面听取乡镇(办事处)、重点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口头报告,并现场质询、当面评议。严肃责任追究,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12家单位,“一案双查”问责89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6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挺纪在前,纪律规矩入脑入心。
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强化党纪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活动,采取县领导赴基层联系点上党课、专题轮训、全员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上。强化警示宣传,组织观看《镜鉴》《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漫画巡展,组织案件庭审旁听,印发《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任前考廉、任前廉政谈话,积极运用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等媒介宣传廉政文化,设立“廉政开化”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厚植廉洁意识。强化决策落实,对“大干三个月环境大提升”、G20峰会维稳安保、“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六城联创”等35项重点工作实施立项监督执纪,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工作推进。强化责任追究,聚焦纪律和作风建设,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森林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今日聚焦》栏目曝光事件等予以问责,公开通报。
(三)狠纠“四风”,党风政风向善向好。
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狠纠“四风”,有力整肃了干部作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持续正风肃纪,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通报典型案例9起。推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承诺制,签订不出入私人会所和抵制“四风”、酒驾、赌博、非法集资等承诺书。开展会员卡清退、办公用房整改、“酒局” “牌局”整治、“小金库”清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等专项治理。开展企业“四评”、“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衢州之声“行风效能热线”走进开化等活动,优化发展环境。
(四)重拳惩腐,纪律审查有力有威。
始终坚持合力反腐,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五年来,立案审查违纪案件499件,处分党员干部490人,涉及县管领导干部41人,查处了县林业局原局长王建平,县广电总台原台长段月水,县工业园区原副主任程宗全、周洪涛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发生窝案、串案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问责相关责任人14人。借助省委巡视契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村级财务管理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处分党员干部74人,免去党政职务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坚持重心下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五年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43起,处分47人。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理,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29人次,占处理总数的72.3%。坚持依纪依规,加强执纪审理工作,规范纪律审查程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实现案件“零申诉”、安全“零事故”。
(五)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严防严控。
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注重制度设计,制定《开化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出台公款竞争性存放、禁止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范公务支出等规范性文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注重风险防控,梳理岗位廉政风险20197个,制定防控措施28243条。注重监督检查,开展对“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任职)118人,问责20人。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38项62人。注重基层建设,大力推进“阳光新农村工程”建设,建成255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三议三公示”民主决策机制,实行村监会“五岗五步”工作法,积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得到省、市纪委的高度肯定。
(六)深化“三转”,队伍建设从严从紧。
始终坚持深化“三转”,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聚焦主责主业,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182个,完成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出台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的提名和考察办法,完成乡镇纪委换届。推进乡镇(办事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实行乡镇(办事处)纪(工)委、派驻机构县管领导干部单列考核。落实派驻改革,实现县级机关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我县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狠抓作风建设,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七个一律”、远离“酒局” “牌局”等各项要求。强化能力建设,实行委局领导包案接访、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接访制度,创设“啄木鸟”论坛。加大培训力度,五年来,选派35人次参加省、市、县挂职锻炼,举办各类学习会、培训班56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690人次,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五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惩治了腐败,整肃了风气,凝聚了党心民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党组)主抓直管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抓实干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对此,我谨代表中共开化县纪委向全县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必须坚持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五年来,我们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时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思想观念、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与上级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不折不扣、不偏不移。实践证明,只有学深悟透、全面领会上级精神,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五年来,我们始终把保障县委中心工作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题,主动跟进县委决策部署,开展执纪保障中心、绿剑护航重点项目、整治“为官不为”等专项行动,以铁的纪律保障决策落地,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服务地方发展作为履职尽责的着力方向,纪检监察工作才能真正有为有位。
——必须坚持主动担责、严抓严管。五年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主动履行监督责任,通过层层传导、约谈督促、报告工作、严肃问责等方式,“两个责任”同时发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实践证明,只要各级党组织敢于担当、动真碰硬,真正把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管党治党就一定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从形势和任务出发,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创新开展“举起你的鞭子——项目(工作)督查”“擦亮你的眼睛——整风肃纪”“倾听你的声音——信访化解”“打开你的窗口——服务提升”四大专项行动,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实践证明,只要我们紧跟形势,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就能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必须坚持依靠群众、执纪为民。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民为本,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农村基层治理、基层作风巡查、“阳光新农村工程”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三议三公示”、“五岗五步”工作法、农村财务管理等长效机制,赢得群众的广泛认可,夯实了执政基础。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才能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平衡;有的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的方法举措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更趋隐蔽,“酒局”“牌局”问题禁而未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还较薄弱,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村监会能力建设还需加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三区一园”、加快绿色崛起的战略机遇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以坚决的态度惩治腐败、以果断的措施亮剑执纪、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落实,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构建具有开化特色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设“廉洁开化•清风公园”,为“好地方”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一)坚守信念之魂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忠诚干净担当融入思想、浸入灵魂。
1.唤醒党章意识。坚守理想信念,传承红色文化,弘扬老区精神。开展党规入心教育警醒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纪党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课程和党员教育培训、廉政谈话、“考廉考规”主要内容。坚持集中教育和日常学习相结合,推行“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采取巡回宣讲、以案说纪、专题辅导、法规解读、知识测试等形式,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廉洁意识,自觉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
2.严明政治纪律。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围绕坚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群众路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严肃查处妄议中央、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确保政令畅通。始终把推动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紧扣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执纪护航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顺利推进。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贯彻决策不实、落实工作不力、执行纪律不严的,严肃查处、严厉问责。
(二)擦亮反腐之剑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利剑高悬,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
1.加大审查力度。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把反腐的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继续开展工程建设等领域专项整治,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实行重点查办,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发挥治本作用。
2.坚持合力反腐。进一步完善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纪执法机关涉纪涉腐信息互通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完善问题线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分类处置。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严格流程管控,确保执纪审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
3.注重执纪特色。深入践行“四种形态”,把党纪的尺子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的执纪特色。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完善澄清机制,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三)夯实执政之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深化基层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办事处)党(工)委要发挥关键作用,把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农村基层党支部,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乡镇(办事处)纪(工)委要转变执纪理念,创新监督方式,以严明的纪律管住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专项治理行动,打好“清淤畅流”“共筑堡垒”“清风护选”、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组合拳,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2.严查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处置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克扣惠农资金等问题,严惩基层“微腐败”。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严纠不正之风。
3.健全监管机制。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深化“阳光新农村工程”建设,完善“三议三公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加强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深化村监会“五岗五步”工作法,实行村务“点题监督”制度,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专项监督。
(四)打赢持久之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紧盯“四风”隐身变异等突出问题,坚决一抓到底。
1.发力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持续开展铁腕正风专项行动,亮剑“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激发干事担当精神。继续聚焦公款吃喝、转移接待费、滥发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2.创新执纪手段。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借助“互联网+”,创新手机微信“一键举报”,精准查纠“四风”问题。创新督查方式,炼就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紧盯年节假期,开展常态督查、专项检查,深挖细究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坚持公开通报,对反面典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3.引领社会风尚。坚持崇德重礼与遵纪守法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抵制不良风气,不断聚合向善向上的正能量。贴近百姓生活,运用“廉政开化”微信公众号、开化廉政网,讲好“纪检故事”,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五)拧紧治党之责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主动担当,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在行动上。
1.突出责任传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铁肩担责,强化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管党治党的书记,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既要分管又要严管。强化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一票否决”“一票否优”,把责任传导到乡镇部门、基层站所、村(居)、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2.严肃责任追究。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使问责成为常态。
3.实行容错免责。认真落实我县《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健全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旗帜鲜明地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六)扎紧制度之笼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落实改革举措。按照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公职人员实现监察全覆盖。开展巡察工作,紧扣“六大纪律”,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部门党委(党组)实现届内巡察全覆盖。执行“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县纪委报告;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全面巩固清理成果,不参加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
2.细化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的细化配套制度,形成上下呼应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党政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立与业务工作全程同步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加强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确保制度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党员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严肃处理制度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的行为,防止“破窗效应”,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立起来。
(七)锤炼执纪铁军
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1.强化责任担当。打铁还须自身硬。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固本强基工程,强化“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面加强县纪委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加强乡镇(办事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村监会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全员实训,打响“啄木鸟”论坛学习品牌,制定“135”轮训计划,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轮岗、交流力度,增强综合素质,激发队伍活力。
2.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力量整合,用好委局机关、乡镇(办事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村监会队伍,针对事关全局性重点工作,集中资源,实行监督执纪一盘棋,构建大监督大执纪格局。落实乡镇(办事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向县纪委报告工作、述责述廉、约谈汇报、现场质询制度。实行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定期报告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3.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灯下黑”。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处理;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制订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执纪行为,永葆纪检监察干部纯洁本色。
同志们,管党治党是责任所系,正风反腐是民心所向。让我们在上级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好地方”更加出彩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六大纪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六大纪律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2.三转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3.派驻机构改革
根据中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由县纪委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
4.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5.一案双查
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事实和应负的责任,还要查清发案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所负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所负的监督责任,以及领导干部所负的领导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实施责任追究。
6.一岗双责
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7.巡察工作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县委建立巡察机构,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办事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8.五不直接分管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和审批(执法)等五项工作,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9.三重一大
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10.党纪教育一刻钟
全县各乡镇(办事处)、部门在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或较大范围会议时,安排15分钟左右时间进行党章党纪党规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政策宣讲、党纪解读、案例剖析等,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党规意识。
11.企业“四评”
评环境、评部门、评窗口、评干部。
12.阳光新农村工程
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体系,逐步实现阳光党务、阳光村务、阳光财务。
13.三议三公示
村级重大事务必须由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并对决议事项、执行过程、实施结果进行公示。
14.“五岗五步”工作法
村级事务监督实行“五岗定责”,即阳光决策监督岗、“三资”管理监督岗、公共项目监督岗、便民服务监督岗、社情民意监督岗。村监会主任负责监督岗位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村监会成员内部进行职能分工,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监督。
村级重大事务推行“五步监督”,即列席两委会议、论证工作方案、规范决议程序、协调问题解决、监督实施过程,做到监督内容明确、程序流程规范。
15.农村基层治理
县委办印发《开化县开展农村基层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办〔2016〕18号),为解决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组织开展“清淤畅流”“共筑堡垒”“传承好家风”“法治进农村”“清风护选”、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回头看”“执纪监督问责年”等8个专项行动。
16.“135”轮训计划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每年参加县里轮训一次,每3年参加市里轮训一次,每5年参加省里轮训一次,提升纪检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