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交通事故赔偿款 兄弟俩在法庭上做假口供
2012年5月19日 10:14
为了能更多地继承母亲的赔偿款,两兄弟在庭审时谎称母亲只生育了两个儿子,不料谎言被细心的法官识破。近日,开化法院对两兄弟作出各罚款200元的处罚。
今年2月,陈俊(化名)两兄弟的母亲余萍(化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由于与肇事方达不成赔偿协议,兄弟俩将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1万余元。在庭审核实当事人身份时,法官询问两原告,受害人余萍(化名)是否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俩坚称母亲只生育了两个儿子,没有其他继承人。在法官告知作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后,陈俊(化名)两兄弟仍然坚持原有陈述。出于职业敏感,法官在庭审后特地到李某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经核实,受害人余萍(化名)实际上共生育有六个子女,除两原告外,另育有四个女儿。
法院审理认为,陈俊(化名)两兄弟在庭审中做了虚假陈述,且在法官一再追问下仍不如实陈述,其行为已经妨碍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鉴于两原告认错态度较好,且主观上由于不懂法律,认为按照农村习俗嫁出去的女儿与继承无关。因此,法官在对李某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二人各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承办法官王佳庭后表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虚假陈述,既不利于法官了解案件实际情况,也影响法官对案件的裁判。本案法院对李某两兄弟进行处罚,其目的是对诉讼参与人进行诚信教育,通过法律手段引导当事人诚实、合法进行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宋晓娟 郭淑婷 编辑:颜苗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