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3日 09:54
位于金村乡宋村十八洞内·明代·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据光绪《开化县志》载:“明正德丙子(1516)九月进士方豪告别先陇因游此,题名于石。”整幅石刻楷书阴刻,字径高约1米,宽0.7米,每字约为0.1米见方。现保存完好。方豪(1482—1530),字思道,号棠陵,棠陵村(今金村乡金路)人,官至福建提刑按察副使。
来源: 作者: 编辑: 汪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