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布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8年8月25日 17:33
我县日前公布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此次共有《开化土话》、《华埠官话》、《畲族民歌》、《柳叶龙》、《花灯制作工艺》、《保苗节》、《千层糕制作技艺》等14类40个项目列为我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精神,经认真细致遴选、逐级申报和专家评审,并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县政府同意将民间语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等14类40个项目列为我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有关方面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列入代表作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做到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使之得以传承和弘扬,为繁荣我县文化事业作出贡献。
来源:
开化县信息中心
作者:
舒萍
编辑:
詹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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