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被确立为省中秋节标志地
2008年1月10日 16:26
昨日,记者从文化部门获悉,我省首次确立了14个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其中我县因苏庄草龙而被确认为中秋节标志地。这将进一步提高我县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并且成为我县旅游市场一个新的刺激点,将在传统节日里,为我县形成特色民俗短线游注入新的活力。
在我县苏庄镇广泛流传的草龙又称稻草龙或香龙。因草龙捆扎是以稻草搓扎粗大绳索,再扎成龙首龙尾,形同长龙,绳索上插上点燃的香枝而得名。相传唐代便有迎草龙送龙神活动,一直延传至今。每年中秋之夜,农民高擎香火草龙,穿梭于村中大道,起舞于晒场田野。苏庄草龙曾多次参加县、市、省民间艺术展演,先后荣获1996年衢州市金秋艺术节演出金奖,2000年浙江省广场文化艺术节优秀表演奖,2006年参加衢州市“龙起三衢”元宵活动。
据悉,这次确立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项目。保护示范地申报工作从去年11月就开始,最终选出的14个示范地是从47个报名者中PK出来的。省文化厅有关人员表示,开化(苏庄舞草龙)有传统、有特色、有氛围,而且保护得不错,并且活动丰富,是开化(苏庄舞草龙)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胜出的理由之一。县文广新局工作人员表示,苏庄中秋草龙确立为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的意义在于加强了非遗保护,促进了我县非遗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一些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得到传承,同时,也浓厚了节日的气氛。中秋节是我国传统节日,通过舞草龙活动,传统文化有了一定的载体,更具节日氛围,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使大家在优良的传统节日活动中得到教育,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节日将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据了解,目前开化(苏庄舞草龙)示范地与其它13个示范地一起,正在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准备报送国家相关部门,争取确定为国家级的传统节日示范地。
来源:
开化县信息中心
作者:
舒萍 戴国荣
编辑:
詹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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