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进文化促进文明县城建设
2007年10月29日 16:23
建设文明县城,不仅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有力的精神支撑和良好的文化条件。先进文化是陶冶情操、升华思想、传承文明的有效载体,也是反映生活、引领生活的重要平台。我们要建设文明县城,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政文化与和谐文化等先进文化建设,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精心设计文明县城创建活动载体。
一、运用先进文化、和谐文化,培育文明理念与和谐精神。
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提高市民素质既是创建文明县城的基本要求,又是文明县城的核心体现。我们要通过创建活动,改变陋习,让我们生活的城市更整洁、环境更优美、家园更温馨。我们要通过发倡议书、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等形式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加大对赌博等行为的整治,净化社会风气,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章立制中力求取得长效。
不仅要把文明县城创建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还要建立健全组织机制。作为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要明确制定创建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同时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推动文明创建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按照统一部署,自觉承担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文明县城创建的任务,实现资源整合,发挥整体效应。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广告栏、摊点、灯箱、牌匾等要进行定期检查,对公共厕所、垃圾点、集贸市场和门前卫生要实行责任管理,消灭卫生死角。对已建好的市政工程,要加强维护,做到看管到位,及时维修。
三、要把先进文化渗透到建设文明县城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
我们要通过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动员广大市民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做到自觉遵守市民守则,说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路、做文明人。要广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单位”四大文明创建活动,拓展文明创建领域,发挥各级机关和党员干部在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提升文明创建水平,提高文明创建质量。
来源:
开化县信息中心
作者:
郑守开
编辑:
詹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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