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党章》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统领作用
2006年5月12日 10:12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自觉加强对《党章》的学习贯彻,用《党章》指导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用《党章》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用《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人生奋斗目标、精神支柱,是共产党立身的根本,是为官从政的灵魂和成就事业的动力。如果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政治上就会蜕化变质,经济上就会贪得无厌,生活上就会腐化堕落。正确的理想信念能充实人的精神支柱,使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想得更深。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能进一步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超越自我,顾全大局。
二、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利
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利,关键要保持公仆之心。一份权力,十分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权力用得好能使人高尚,用不好能使人堕落。在用权问题上要慎之又慎,要有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权力来自于党和人民,就要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当好公仆,要用良好的“官德”来约束自己,从他律走向自律。
三、要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情操和本质是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本质内容是大公无私,先人后己,服从大局,自我牺牲,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开拓进取,严守纪律等,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有立党为公的奉献精神。
四、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要始终坚持党的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发展党的各项事业。其次,共产党员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贪利,不贪色,不伸手,做到自尊、自理、自省、自警、自励。
五、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一是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监督、保护与惩处的关系。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帮助他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各种复杂情况的考验;要实事求是,扶正祛邪,帮助他们排除人为干扰,解除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二是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治标是治本的前提和基础,治本是治标的深化和发展,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我们必须科学统筹,把治标与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贯穿到反腐倡廉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是正确处理好政策的原则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的关系。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立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把握正确的办案方向。
四是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中反腐观与政绩观的关系。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应该树立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一种“政绩”,加强预防、不出案子是更大的“政绩”的观念;要坚持依法依纪办案,坚持实事求是,不搞神秘主义、惩办主义、扩大化,要慎用“两规”;要坚持教育、挽救为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关心、爱护和帮助干部。这是吴官正同志要求的,也是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
总之,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这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来源:
开化县信息中心
作者:
毛晓鸥
编辑:
詹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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