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新发展
2006年1月6日 09:52
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
《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穿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在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意见》创新了理论。
———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重要政治准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合作中形成的政治共识,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是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
———提出了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一表述,体现了民主党派在进步性基础上的广泛的包容性,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
———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意见》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自身优势,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进新老交替。
二、《意见》完善了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意见》在完善政治协商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提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二是总结长期以来的做法,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形式,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三是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对于人民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意见》提出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推进人民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随着中共中央5号文件精神的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将得到进一步体现。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将不断巩固发展,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将进一步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来源:
开化县信息中心
作者:
汪土荣
编辑:
詹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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