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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行政奖励公示

2021年5月6日 15:26

   〔2021〕1号

  根据《开化县行政记功嘉奖暂行办法(修订)》(开政办发〔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推进开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嘉奖,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公示时间:5月6日至5月12日,共7天。

  4.联系方式: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县行政大院1号楼2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6014695。

  附件: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附件

  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集体三等功(3个)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二、集体嘉奖(7个)

  浙江胡涂硅有限公司、浙江省开化七一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浙江甲壳虫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开化县江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开化瑞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矽盛电子有限公司

  三、个人三等功(1人)

  余雄富(大溪边乡上安村)

  四、个人嘉奖(1人)

  徐芳军(县公安局)

来源: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