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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整治沿街店铺私拉电线充电行为

2022年8月6日 09:32

  8月4日上午,在开化县城区芹南路段,县创建办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沿街店铺私拉电线充电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明确,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如若出现以上违法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县综合执法局芹南中队队员张志伟相告,私拉电线充电的行为容易导致线路短路并引发火灾。尤其是居民将室内使用的接线板放置室外,日晒雨淋,再加上没有支撑,经常与墙体发生摩擦,容易出现接线板老化而引发火灾。此外,电动车停放在住宅楼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行为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还阻挡了消防通道。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非常快,并会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下一步,我们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整治。”张志伟呼吁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千万不要“飞线充电”,需充电时请到设有集中充电桩的地点统一充电。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徐抒敏 汪亮亮 通讯员 蒋雯   编辑: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