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周晓清同志辞去开化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30日 20:07
关于接受周晓清同志辞去开化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3月30日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周晓清同志辞去开化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以上职务变动情况报开化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来源:开化新闻网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