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6月28日 17:29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根据衢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职改字〔2019〕39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住建〔2019〕85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系列专业(见附件5)技术工作的人员,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的相关规定,在任期内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

  二、相关政策

  (一)申报条件。按照2018年出台的《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规定执行。2018年未通过评审且2019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申报人员评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外语、计算机和论文要求。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三)不具备规定资历、学历人员申报职称。

  申报工程师评审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或大专以下学历的,需提交《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见附件8),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规定,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申报工程师评审时,对助理级职称和学历不作要求。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或本科以下学历的,需提交《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见附件9),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

  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申报评审专业名称参考附件5。

  (四)具有标志性业绩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满足《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第十条相关要求的,视作具有标志性业绩,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见附件10),经高评委专业审议组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五)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方式可参考附件7。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对象要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

  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提供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证明,2020年申报的对象要求提供近2年(2019-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正常及后学历申报人员均须提供近4年(2015-2018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中博士研究生、转评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当年至2018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及标专性业绩申报人员须提供被聘任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18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证明。

  (六)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对象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无法提供备案表的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或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申报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由个人承诺(附件11)在先,并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协调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统一核查后汇总提供。市本级单位申报人员由市中评委统一核查提供。

  (八)参加业务面试人员范围。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加业务面试。业务面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具有评价条件第八条第三项相关情况的;

  2.转评的;

  3.后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不满2年的;

  4.已取得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的,但又通过中级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

  5.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业务面试的其他申报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公示要求。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申报对象的《推荐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评审材料必须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结果填入相应栏内。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zjj.qz.gov.cn/)和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zrls.com)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将进行调查核实;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单位或他人为参评人员提供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评聘结合。根据省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6)。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所在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送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后才能参评。省内市外调入人员申报晋升的,不需要重新确认,但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市外公布文件、评审表。

  四、材料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应提供能反映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一)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

  从2019年起,市本级的申报材料由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集中报送,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统一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不再接受个人申报。

  市本级各申报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须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核对原件,材料中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楚,经办人须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县级人力社保部门、市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和中评委办公室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服务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具体网上审核办法见附件4)。

  (二)申报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均可到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下载(网址:http://zjj.qz.gov.cn/,栏目:“最新文件”--“2019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

  (三)为便于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委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查验有关证件,市本级各企事业单位和无初评委的各县(市、区)申报对象应附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待资格审查后退还申报人。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材料报送。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申报人员需登录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3)。申报人员的账号由申报人自己注册。

  从2019年起,省厅高评委办公室只核对材料目录,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高评委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五)评审材料退换事项。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行留底,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与专技考试”栏目,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根据浙人社发〔2017〕117号文件精神,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六)评审费交纳。评审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缴纳评审费。从2019年起,实行电子化缴款方式,缴款办法见附件14。

  五、时间要求

  申报评审材料必须于7月15日前报县住建局522办公室,联系人:邓绍颖,联系电话:6529753。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电子版可从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下载(网址:http://zjj.qz.gov.cn/),栏目:“最新文件”-“衢州市住建局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1.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3.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网上申报办法

  4.申报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部门网上管理操作办法

  5.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继续教育方式参考

  8.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9.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10.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

  11.个人社保缴纳承诺书

  1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材料资料袋封面

  1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书

  14.电子化缴款支付说明

  以上附件内容请登入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网址:http://zjj.qz.gov.cn/“公告公示”栏目)查看。

  开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