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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蓄意破坏营商环境案宣判

2019年4月15日 20:29

  4月10日上午,常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软暴力插手民间纠纷、蓄意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也是2019年4月9日两高两部出台的办理恶势力刑事案等四个意见中对“软暴力”规定的首次运用。

  被告人舒某某,户籍湖南省怀化市,现暂住河北省廊坊市,吸毒成瘾,曾三次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并被强制隔离戒毒。受害单位常山众卡运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众卡公司”)是一家立足于“互联网+公路运输”全新商业模式的运输企业,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实力雄厚,是常山县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2017年年初,被告人舒某某得知有司机被承运商拖欠运费,产生了帮助讨债从中谋利的想法。舒某某明知常山众卡公司已付清所有运费,且已发函催促下级承运商支付运费的情况下,仍以合同签订有瑕疵为借口,要求常山众卡公司重复支付。并组建了以货运司机为主体的微信讨债群,与之前建立的厢运中国1团、厢运中国4团等近二千余人的微信群,唆使司机委托其讨债,并在微信群里多次反复发布悬赏通告,扬言将效仿西方“地下裁判团”,以谈判、调解、扣货等手段威胁恐吓常山众卡公司重复支付运费,煽动司机在全国范围内扣货并给予奖励。

  迫于舒某某的威胁,常山众卡公司再次核查并告知已付清所有运费,所欠4400元运费已经向下级承运商发函催促付款,另外140700元运费实为其他公司所欠。被告人舒某某在常山众卡公司已明确告知其前述事实的情况下,仍继续通过在讨债群中发布“悬赏通告”,以给予高额奖金、补偿押车费的方式煽动在全国范围内扣押常山众卡公司的货物,逼迫常山众卡公司支付不属于本公司所欠的运费。

  最终,常山众卡公司向舒某某支付151700元,舒某某从中获利19500元。

  下沉督导期间,督导组继续受理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571-85890085,举报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同时,下沉督导组在衢州市信访局候访大厅(紫桂路)设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箱,受理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5日上午8:00-下午5:00。

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樊佳惠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