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告知书
2019年3月25日 14:50
全县所有退役军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49号)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8〕31号)精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即将完毕,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信息采集工作,请尚未信息采集过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在4月5日前务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芹阳办)信息采集点进行信息采集,希望广大退役军人相互转告。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材料务必齐全):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工民兵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联系方式:张朝峰 电话:6012634政府网662125)
开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3月25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