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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创业就业补贴申领实施办法

2019年3月15日 16:45

  一、创业补贴

  (一)个人创业贷款贴息

  1.贴息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

  2.贴息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在本县范围内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正常经营,按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贷款按约还本付息的。

  3.贴息标准及期限: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其他人群实行50%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予以贴息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个人创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社会保障卡、重点人群证明材料;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本付息凭证。

  (二)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1.贴息对象:本县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

  2.贴息条件:招用“重点人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与上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3.贴息标准及期限:予以贴息的贷款额度按“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人数×20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贴息比例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企业吸纳就业创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重点人群名单及证明材料;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本付息凭证。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重点人群。

  2.补贴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在本县范围内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

  3.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人;从事农村电商创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人,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人。

  4.申报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正常经营6个月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重点人群证明材料。

  (四)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

  2.补贴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以上企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连续补贴三年。

  4.申报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正常经营1年以上资料;法定代表人学历证明;企业认定证明。

  (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重点人群。

  2.补贴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在本县范围内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

  3.补贴标准及期限:带动3人就业,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补贴标准上浮20%。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重点人群证明材料;

  (六)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1.补贴对象:重点人群、入驻创业园的创业项目负责人。

  2.补贴条件:2015年1月1日之后在本县范围内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租赁经营场地或入驻经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园,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重点人群租赁经营场地的,按年租金的20%,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入驻创业园的,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15000元,对提供免费场地的,补贴资金可直接拨付给场地提供方。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5);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重点人群证件;房屋租赁协议(或入园协议)及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七)优秀创业项目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初创期、中早期、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项目持有人。

  2.补贴条件:参加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全县创业创新大赛并入围决赛的优秀项目。

  3.补贴标准:大赛获奖项目每个不超过5万元。

  4.申报材料:创业项目参赛材料(参赛报名表、创业项目简介、获奖证书);项目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就业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2.补贴条件: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公开招聘,毕业5年以内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被招聘为乡镇、村(社区)从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工作。

  3.补贴标准:按我县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给予岗位补贴;并相应给予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贴。

  4.申报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报);工资发放清单;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清单。

  (二)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县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专科本科每年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5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年1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6);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本县范围内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每年1万元,累计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6,;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认定证明。

  (四)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经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补贴条件:吸纳毕业年度或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与其签订见习协议并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学员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补贴。

  3.补贴标准及期限:(1)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被评为市级、省级见习示范基地的,补贴标准可提高到100%。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2)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奖励:被评为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被评为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

  4.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附件7-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附件7-2);见习学员学历证明;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表及银行支付凭证;见习协议、见习考核意见。

  (五)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回原籍且已进行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期间实现就业或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的,不再享受此项生活补贴)。

  3.补贴标准及期限:按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期限不超过6个月。

  4.提供资料:《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8);社会保险卡或身份证;学历证明;困难家庭及就业困难证明材料。

  (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小微企业。

  2.补贴条件: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及期限: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之和。期限为1年。

  4.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9-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名册》(附件9-2);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原件;企业工资支付财务记帐凭证。

  (七)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用人单位。

  2.补贴条件:当年新增岗位新招用本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及期限: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之和。除首次招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至退休外,招用其他人员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9-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名册》(附件9-2);劳动合同原件;企业工资支付财务记帐凭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八)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户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的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及期限: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参保最低正常缴费额的50%。除首次享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至退休外,其他人员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0,一式四份);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高校毕业生学历证明。

  (九)稳定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企业。

  2.补贴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关系稳定,在申请补贴年度内,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县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未发生偷逃、欠税(费)行为。

  3.补贴标准:申请补贴年度本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4.申报材料:《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1)。

  (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批准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

  2.补贴条件:按规定在辖区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上岗协议,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岗位补贴为我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为50%);社保补贴为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保险之和。除初次享受补贴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享受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12,一式三份);劳动合同或上岗协议;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公示材料。

  (十一)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各行政村。

  2.补贴条件:按规定在辖区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期发放劳动报酬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月360元,今后根据我县农村消费水平适时调整。期限不超过3年。

  4.申报材料:《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批)表》(附件12,一式三份);上岗协议;安置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公示材料。

  三、培训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

  2.补贴条件:在定点机构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

  3.补贴标准:每人补贴不超过1000元。

  4.申报材料:《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3-1);《创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册》(附件13-2);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书》(附件13-3);培训费税务发票原件。

  (二)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

  2.补贴条件:在定点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国家相关证书。

  3.补贴标准:初级每人不超过700元;中级(含气糕制作)每人不超过1000元;高级每人不超过1300元,专项每人不超过600元。

  4.申报材料:《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附件14);其他材料同“创业培训补贴”

  (三)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

  2.补贴条件:在定点机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

  3.补贴标准:每人每次180元。

  4.申报材料:同“职业培训补贴”

  (四)岗前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企业

  2.补贴条件:新招用人员到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招用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

  3.补贴标准:每人300元。

  4.申报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同“创业培训补贴”。

  上述培训各项补贴,定点培训机构需在办班7天前向县人力社保部门提交《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办班申请表》(附件15)、培训教学计划或课程表等相关材料,经核准方可办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或未核准开班培训的,不发放培训补贴。

  (五)技能提升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企业职工。

  2.补贴条件:自2017年1月1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时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

  3.补贴标准: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属于我县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上浮5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且不得同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申报材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16);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参保记录证明(有外地参保记录的需提供)。

  四、创业就业服务补贴

  (一)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运营补贴

  1.补贴对象:经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创业基地、职业农民劳务合作基地等。

  2.补贴条件: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团队,能提供“一站式”的创业就业服务,带动创业、促进城乡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成效明显的。

  3.补贴标准:(1)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一次性建园补贴不超过40万元/家,每年运行补贴不超过10万元/家。对被评为市级、省级创业基地的,分别再给予每家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2)返乡农民创业基地一次性建园补贴不超过20万元/家,每年运行补贴不超过5万元/家,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3)职业农民劳务合作基地每年运行补贴不超过5万元/家。

  4.申报材料:《创业就业基地补贴申请表》(附件17);认定文件;相关台账和考核资料。

  (二)创业孵化补贴

  1.补贴对象:经县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

  2.补贴条件:为创业实体提供3个月及以上服务且迁出创业平台在我县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3.补贴标准:每孵化1家5000元,其中重点人群每家8000元。

  4.申报材料:《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附件18);孵化服务台帐资料;孵化服务协议或租赁协议;重点人群证明材料。

  (三)高质量就业村(社区)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行政村(社区)。

  2.补贴条件:经人力社保部门审评认定为高质量就业村(社区)。

  3.补贴标准:县级一次性补贴3万元,市级一次性补贴5万元,省级一次性补贴7万元。

  4.申报材料:《基层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就业村)补贴申请表》(附件19);认定文件;相关台账资料。

  (四)基层人力资源服务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行政村(社区)。

  2.补贴条件: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做好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各项服务。

  3.补贴标准:每个行政村(社区)每年不超过1万元。

  4.申报材料:《基层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就业村)补贴申请表》(附件19);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相关台账和考核资料。

  (五)校园招聘活动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的职业技术学校。

  2.补贴条件: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校园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

  3.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5万元。

  4.申报材料:《校园招聘活动补贴申请表》(附件20);活动实施方案;达成就业意向统计表;活动总结、现场图片资料。

  (六)跨地区人力资源合作补贴

  1.补贴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补贴条件:组织企业统一参加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市外人力资源合作。

  3.补贴标准:省内每家企业一次性补贴1500元、省外每家企业一次性补贴3000元。

  4.申报材料:《跨地区人力资源合作补贴申请表》(附件21)。

  (七)企业用工监测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用工监测试点单位的用工监测人员。

  2.补贴条件:每月及时、准确上报用工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数据。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4.发放流程:根据每月企业用工监测人员在浙江省企业用工监测服务系统中的上报时间和上报数据进行考核,按季度给予相应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办理程序

  1.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对象向县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其中:“稳定岗位补贴”按每年公布的时间集中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2.初审:县就业管理中心对申请对象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后报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批。

  3.审批:县人力社保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复审,签署意见后由就业管理中心进行公示和发放。

  4.公示和发放: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同意后,须公示的补贴项目,在县级媒体公示7天后,由就业管理中心进行发放。无须公示的补贴项目,就业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发放。

  (二)创业贷款贴息所需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类科目列支,稳定岗位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其他所需资金可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一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本通知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创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2.企业吸纳就业创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

  5.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6.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7-1.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7-2.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补贴申请名册

  8.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

  9-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9-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申请人员名册

  10.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11.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12.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批)表

  13-1.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13-2.创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人员名册

  13-3.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书

  14.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

  15.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办班申请表

  16.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17.创业就业基地补贴申请表

  18.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

  19.基层人力资源服务(高质量就业村)补贴申请表

  20.校园招聘活动补贴申请表

  21.跨地区人力资源合作补贴申请表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