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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二)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19年3月13日 21:02

  “开化县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少量住户。”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开化县龙潭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少量住户。

  整改措施:

  1.制定了房屋征迁方案,计划于2018年12月前完成取水口上游1户民居的搬迁。

  2.铺设污水管道,将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总管;对4户居民发放生活垃圾筒,由县环卫所统一收集处理。

  3.将这户民居生活污水的收集,纳入龙潭村的污水管网,经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制定了征迁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了征迁工作,10月12日完成了征迁协议的签订,10月底完成房屋的腾空,11月22日完成房屋拆迁。

  2. 2018年7月13日,完成了生活污水管道铺设,共铺设管道665米,砌筑污水井37座,投入资金30万元;2018年6月10日,完成了垃圾收集设施发放工作,并要求居民各自做好门前卫生保洁工作,生活垃圾已由县环卫所统一收集处理;

  3.于2018年8月制定了开化县芹阳办事处龙潭村饮水水源地污水改造提升设计方案,总投资3万元,于8月13日开工建设,共铺设管网铺设153米,提升泵一座,9月12日已完成该工程项目建设。目前龙潭公园东侧民居的生活污水均纳入污水管网,并经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公示期为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0570-6013286

  传真:0570-6014573

  邮箱:284465458@QQ.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化县整改协调小组

  2019年3月13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郑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