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新闻网

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19年3月13日 21:00

  “‘煤改气’工作推进较慢,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够彻底。经抽查,开化县易晓食品(衢州)有限公司虽已完成燃气锅炉的建设和改造,但仍使用燃煤锅炉,仍使用应淘汰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整改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整改任务:“煤改气"工作推进较慢,燃煤小锅炉淘汰不够彻底。经抽查,开化县易晓食品(衢州)有限公司虽已完成燃气锅炉的建设和改造,但仍使用燃煤锅炉,仍使用应淘汰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整改措施:

  1.易晓食品(衢州)有限公司已完成淘汰改造,因本地未通天然气,所以淘汰后新置成型生物质锅炉一台,型号为SZL10-1.25-S(Ⅱ),锅炉安装调试后报送了《不再使用高污染燃料承诺书》。我局与相关部门经多次现场抽查,未发现改造后企业有复用燃煤的现象。

  2.举一反三,对所有完成淘汰改造的锅炉进行排查,确保没有复燃高污染燃料的现象。运用环保部门的大气污染检测设备,对重点企业实施网络监控,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利用乡镇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增加锅炉使用企业的巡查频次,不定期巡查锅炉燃料的使用情况。

  3.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按照《关于开化县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的紧急通知(开经信科〔2017〕74号)》要求,继续督促禁燃区外的2台20蒸吨以下的尚未完成淘汰改造的燃煤锅炉加快实施淘汰改造进程,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4.下步工作。按照《关于开化县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的紧急通知》(开经信科〔2017〕74号)《关于加强对改造后生物质锅炉现场管理的通知》(开经信科[2018]3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全县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淘汰改造后的持续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复燃高污染燃料的现象,杜绝燃煤锅炉再利用的行为发生。县经信局将会同质监(市场监管局)、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有关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按照锅炉淘汰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淘汰改造后的锅(窑)炉的监督管理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2018年5月15日前已经完成。

  公示期内为2019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馈。

  电话:0570-6523845

  传真:0570-6013063

  邮箱:18434737@qq.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开化县整改协调小组

  2019年3月13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郑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