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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开化县属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的公告

2018年11月5日 16:37

  为推进我县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按照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实体化经营的改革思路,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开化县属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1.开化县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人;

  2.开化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其中分管财务、项目各1人);

  3.开化县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1人。

  4.开化县创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1人。

  5.开化县华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1人。

  二、选聘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能力与岗位相适应原则。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1.选聘范围:面向衢州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中型(含)以上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2.基本条件:

  ①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激情和职业道德素养;

  ③思想解放,敢于创新,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

  ④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形;

  ⑤品行端正,诚信廉洁,身体健康。

  3.资格条件: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年龄条件:董事长(总经理)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1日以后),副总经理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③报名董事长(总经理)岗位的,应为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或国有企业相当职务的高管人员;报名副总经理岗位的,应为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的在编干部,或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中型(含)以上企业的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4.职位条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具有胜任企业领导工作的现代企业管理、项目运作、财务金融、市场营销、文化旅游等专业知识,有建造师、造价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券、保险、基金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国资办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体检、任职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5日。

  (2)报名形式:采用个人自荐报名。

  (3)报名地点:开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人:洪艺,联系电话:0570-6526628。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开化县属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选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近期一寸免冠近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县委组织部向通过人员发送面试通知。

   3.面试

  主要了解应试者领导水平、业务素质、管理能力、个性特点等方面的人岗相适度。根据面试结果,每个职位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

  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选聘职位相关要求做出对比分析、综合评价。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

  5.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聘用对象。若没有合适人选,则核减该职位。

  6. 公示、体检、任职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五、任职方式、薪酬待遇和人事管理

  1.任职方式。本次选聘的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采用契约化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和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一个任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续聘。男性一般任职至60周岁,女性一般任职至55周岁。

  2.薪酬待遇。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任职期间实行年薪制,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和超额贡献奖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税前)44万元,县文化旅游集团、新农村建设投资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税前)40万元,县创城公司、华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税前)36万元;副总经理年薪按照相应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80%核定。薪酬不包括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金、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3.人事管理。本次通过选聘担任县属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的,一经聘用,一律先辞去原单位职务,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将不再保留原有身份。董事长(总经理)参照正科级管理,副总经理参照副科级管理。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负责人的,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由组织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岗位。

  未尽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国资办会同相关部门研定,报名人员如有疑问可向县委组织部咨询。

  附件:开化县属国有集团公司负责人选聘报名表

  中共开化县委组织部

  开化县国资办

  2018年11月5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