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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在全市率先出台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意见 助推清廉开化建设

2018年10月18日 17:09

  10月16日,记者从县监管办获悉,今年11月1日起,我县将在全市率先试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意见,着力解决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违规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绩效,助推清廉开化建设。

  “以往,群众对村级工程的质疑不少,因此我们从立项开始就严格控制,确保决策科学。”县监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管理意见,村(社)组织每年须向属地乡镇申报年度建设计划,村级项目立项需经乡镇审核同意或到乡镇备案。

  此前“三议三公示”的项目额度是50万元,而在新的管理意见中额度降到了10万元。这意味着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三议三公示”民主决策程序确定发包事项,10万元至50万元的村级项目则要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而一些特殊项目可由乡镇集体研究发包对象。

  为了分散权力,我县村级工程项目还将严肃工程变更程序。该负责人介绍,工程变更实行先审批后实施,按单次变更额度5000元以下、5000元-5万元、5万元-10万元、10万元-20万元、20万元以上的不同额度实行分级审批核准。另外,乡镇相关职能科室和驻村干部将组成村级工程项目管理专班,并吸收有责任心、能力强的村民担任成员,专门负责村级项目管理。

  为了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我县村级工程项目禁止村级组织班子成员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和具有村级管理职责的人员参与本村项目的投标、承包。班子成员承包本乡镇其他村级项目,须经乡镇核准。“管理意见的层层规范,等于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上了一层层保险,进一步提升村级工程规范化水平。”该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县级层面出台的管理意见是对各村试行成果的总结和改进。之前,我县马金镇、村头镇、齐溪镇、池淮镇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标准不同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并取得了实效。其中,马金镇严管严控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一个月内共发现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问题4个,全部退回并责令补齐资料,将矛盾隐患排除在源头。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胡卓姗 汪超 吴佳徽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