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接电费退费的公告
2018年8月9日 17:11
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价资〔2017〕2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文件要求,供电部门正在组织清退已收取的临时接电费,请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客户(包括已收取但未到合同约定退还时间的临时接电费),于2018年8月20日前持原缴费凭证(收据)原件及银行账号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详询当地营业厅。
24小时服务热线:6981890(政府网516265)
开化县供电营业厅:6176210(政府网536210)
芹阳供电所:6176155(政府网526155)
华埠供电所:6031405(政府网635023)
马金供电所:6176424(政府网526424)
池淮供电所:6086165(政府网526492)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特此公告!
附件:未退的临时接电费用户清单
国网浙江开化县供电有限公司
2018年8月9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