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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安监本职 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钱江源大花园建设

2018年7月17日 16:49

  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提升到战略高度、写入党章,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更加重要地位,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航向,并进一步详细明确振兴时间表: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在此背景下,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将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将加快。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未来几年及至十多年,我县农村将迎来大建设、大发展、大提升,农业产业的发展将更加兴旺,农村生态宜居的工程将更加增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更加强劲,农民对保障安全的要求将更加多元。笔者立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本职,从深入走访调研入手,通过现状分析、问题整理及对策研究,对我县安全推进乡村振兴总结思考如下。

  一、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安全现状

  从当前农业农村安全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安全监管工作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和问题比较明显。

  (一)从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发展的情况看:一是传统农业生产经营的作业安全还有待提升。随着传统农业的转型升级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升,生产过程的作业安全有待提升。如:从事粮食作物机械化收割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上岗要求,小型粮食加工企业场所、设备的安全管理标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规范等还不够完善。二是农村新兴业态的安全管理还有待规范。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多元发展,农业新兴业态增多,部分新业态的安全管理缺少统一的规范或标准。如:农业观光旅游、农业采摘、农家乐等项目营业期间的应急管理,近年来村级集体新建农村宴会厅(大会堂)安全设施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涉及有限空间场所在修理、维护等环节的作业安全操作规范等。

  (二)从管控农村公共安全隐患的情况看:一是农村集体建设场所的安全管理有待统一。随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的加大,农村文化礼堂在不断增多,加上建造时间久远的农村集体用房不同程度的存在,公共场所安全设施投入和日常管理制度缺乏统一。二是农村公共区域安全隐患管控有待加强。上世纪乃至更早时期村民开挖建造的公共水井、水池等,有些废弃后缺少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提醒标志;农村老年人自发集聚的民间信仰活动依然存在,集会活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三)从确保农民日常活动安全的情况看:一是农民安全出行的基础条件还需提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以机动车出行成为常态,当前农村部分进出自然村的道路宽度不能满足机动车双向通行,与乡、村级主干道交叉口存在视线盲区位置缺少警示提醒标志,部分临水、临崖路段缺少防护设施。二是农民自行建设项目监管还存空档。如:农房集聚、异地搬迁过程中的旧房拆除和农民自建房室内外改建、装修的安全管理,农民利用空闲房屋出租的消防安全等,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和制度。

  二、当前农业农村安全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宏观层面分析,总体由于农业农村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跟不上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从微观层面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对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安全保障基础不够扎实。部分领域存在安全监管职能不够明晰,标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原因还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部分领域的安全保障基础不够扎实。如:农民自建房改建和室内外装修的安全监管以哪一级为主,农业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由哪个部门牵头,农村文化礼堂安全设施标准由哪个行业明确,总体不够明晰。

  (二)对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抓安全监管的机制短缺。实施乡村振兴过程中,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队伍是中坚力量,承担着大量的具体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监管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工作又具有一定的专业性,现有体制机制中涉及村级组织抓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能还是空白,虽建立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网格,但作用发挥不明显,导致村级组织干部队伍的安全监管意识不强,农村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化乡土人才缺乏。

  (三)对加强广大农民安全生产教育的氛围不浓。推进农村安全发展,农民是主体,从当前农民生产活动的现状看,农民日常活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相互加强安全工作监督的意识不强,如:无证驾驶机动车、随意焚烧农作物秸杆等现象依然存在,农民安全教育举措还有待强化。

  三、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安全保障的建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制约当前农业农村安全发展的短板是前提和基础,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精准补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安全加快钱江源大花园建设。

  (一)围绕全面加强“规范化、系统性”,补齐基础不牢的短板。针对农业农村工作安全发展过程中,部分行业领域安全作业不规范、安全标准缺乏、安全隐患管控存在盲区等现实情况,要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的规范化和系统性建设,补齐基础不牢的短板。一要制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业农村安全发展规划。要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的总体要求,按照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地实际,严把近期、中期、远期的工作要求,制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业农村安全发展规划,增强农业农村安全发展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二要加大与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业农村安全提升专项整治。要全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打基础、促规范,把重点、分类治”的总体原则,立足本地实际,以提升传统农业生产作业安全、规范农村新兴业态安全标准、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隐患管控、保障农民出行安全等为重点,分行业分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规范化运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提升,使农村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农民日常活动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围绕全面明确“由谁管、管什么”,补齐机制不全的短板。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安全生产部分领域职责边界不清晰、监管职能不明确,行业治理缺标准、隐患管控存盲区的现实情况,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农村安全发展。一要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安全监管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场推动农村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对出现的新业态、新行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感等重点,健全农业新兴产业和农村公共安全的监管体系,强化任务分解、压实监管责任。同时,要在强化村级组织抓公共安全监管上作改革实践,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机制和职责范围,推动农村公共安全监管责任向一线下沉。二要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安全标准体系。对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坚持创新引领、示范带动,结合本地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和区域地理环境实际,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产业、分区域深入开展调研,找准各行业、各区域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日常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安全检查有标准、好对照,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完善,依法依规建立标准规范,并在实践中试点印证,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安全发展中的安全标准体系。

  (三)围绕全面提升“软实力、源动力”,补齐氛围不浓的短板。推进农业农村的安全发展,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农民的安全幸福,而农业农村安全发展是否取得实效,广大农民是否很好执行是关键,全面提升广大农民安全生产的“软实力、源动力”显得十分迫切。一要在着力增强农民安全意识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拓宽农民工安全教育的渠道,依托宣传、文化、教育系统和群团组织在农村的各类平台和资源,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下乡、农村安全技能专题培训、安全知识进农村家庭等活动,推动广大农民自觉遵守安全法规,提升农民安全技能;要营造浓厚的农村安全文化氛围,开展安全文化示范村、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全民讲安全、管安全、要安全的氛围。二要在着力强化村民安全自治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创新营造安全氛围的方式方法,探索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推动农村安全发展中的作用,通过建立村级安全生产议事会,将遵守安全规定列入村规民约条款,推动村级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自我管理、互相监督。要围绕增强村民自我安全监管的主动性,鼓励村级组织发展农村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或信息员队伍,加大对农村公共安全的日常巡查检查,提升处置安全生产方面问题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能力。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县安监局 毛双华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