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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首次向社会公示消费投诉情况

2018年5月8日 20:30

  商铺虚假宣传、粥铺卖变质食品、汽车销售公司货不对板、商场品牌鞋店卖的鞋有问题……3日,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今日江山》、政府门户网站、江山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途径,首次向社会公示江山市一季度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11个消费投诉案例具体信息。

  据记者了解,2018年一季度,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9件,已处理414件,处理率96.5%,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5.6万元。其中,网络商业广告宣传187件、服务类19件、商品类223件(普通食品49件、汽车5件、家电7件、消防1件、保健品10件、服装10件、鞋子13件、手机16件、家具木门等19件、化妆品2件、首饰7件、其他84件)。

  “今年3月份,江山市被确定为浙江省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地区。为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江山’建设,江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这次是江山第一次向社会公示消费投诉情况。”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和公示工作,逐步建立常态化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加强消费教育和风险提示,不断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打造放心舒心的江山消费环境。”

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毛慧娟 陈璐屿 杨春   编辑:姚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