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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来风]拓展“限时服务”

2018年2月8日 16:30

  近闻浙西某银行网点根据服务项目繁简,作出“限时服务”规定,即办理存、取、转、汇款等业务规定1至5分钟不等的时限标准,超过时间,视情给予相应罚款。该银行的“限时服务”规定,客户纷纷点赞。

  如今,各地政府机关部门都在贯彻执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老百姓办事只跑一次当然好,但在一次办事中被拖延时间就适得其反了。工作人员办事速度快慢、质量好差,群众自有评价。有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技术不硬,动作磨叽,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干着急;有的一面做服务,一面与同事聊天,思想不集中,服务出差错,耽搁了群众不少时间;有的服务时间看报刊,或看手机微信,或擅离岗位,让群众久等。浪费了别人的时间,办事群众极为恼火。

  鲁迅有句名言,“生命是以时间为单位的,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在当今“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就是效益”的时代,时间与个人利益挂钩,“超时赔偿”,无形中激励我们机关部门干部及服务工作人员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技术,兢兢业业干好本质工作,有利于增强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时间观念,激起为人民群众认真服务的紧迫感,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唯如此,让老百姓办事“立等办毕”,既节约了时间,又给人民群众留下良好的印象。

  但愿“限时服务”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延伸和拓展。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齐振松   编辑: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