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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的公告

2018年1月19日 11:13

  为维护司法权威和法治尊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开化县人民院决定在2018年春节前后开展以“清积案保民生”为主题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特发布公告:

  一、集中执行主要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含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纠纷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案件。

  二、凡本院立案执行但尚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涉民生案件的申请人均可向本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三、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向本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并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四、尚未履行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尽快主动到本院申报财产,并提供现住址及联系方式,保证法院能随时传唤到庭。对拒不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的被执行人,本院将视情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本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债权人或自觉到本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严惩。

  特此公告

  举报监督电话: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0570-6011579)

  开化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8日

来源:开化新闻网   作者:   编辑:王欣